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文章正文

蒙自市中医医院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来源: 时间:2018-02-06 17:28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2018年1月19日, 蒙自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我院)组织云南卓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我院辐射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我院原院区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和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08年,我院取得云南省环保厅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种类范围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用Ⅲ类射线装置。2014年,我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进行了延续换发。在实际工作中,我院核医学科仅使用小剂量 I核素进行甲亢治疗(3—5mci /每次/每人),每年治疗约95个左右的患者)。2015年8月,我院整体搬迁至新院区并不再设置核医学科,原院区核医学科开展退役环评,取得云南省环保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蒙自市中医医院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辐评审〔2017〕33号)。

  二、项目变更情况

  本退役项目无变更。

  三、项目退役设施落实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本项目无需采取任何退役措施,检测报告所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附件3、4),

  (一)蒙自市中医医院甲亢治疗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X-γ辐射剂量率在(102~143)nGy/h范围内,医院院内空地及医院四周环境X-γ辐射剂量率在(112~118)nGy/h范围内。由此可知,蒙自市中医医院甲亢治疗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X-γ辐射剂量率与环境本底值相差不大,故可忽略其对职业人员和公众可能造成的附加剂量影响。

  (二)蒙自市中医医院甲亢治疗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β表面污染监测结果在(0.37~0.48)Bq/c㎡范围内,满足放射性表面污染清洁解控水平β≤0.8Bq/c㎡。可以达到无限制开放要求。

  (三)水样中总α、总β测值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总α≤1Bq/L,总β≤10Bq/L排放限值标准。

  (四)土壤样品中 I低于仪器检出限。

  四、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退役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不产生去污废液。甲亢治疗工作场所下水道中的废水,其总β为0.253Bq/L,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总β<10Bq/L的排放限值要求,可作为普通医疗废水进行处理。

  (三)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不产生去污固废,甲亢治疗工作场所下水道中底泥经检测,其131I活度低于检出限,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的豁免活度浓度(1×102Bq/g),可作为普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四)声环境影响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退役时,场所内遗留的设备和物品移出时产生的噪声很小,经距离的衰减,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五)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退役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六)辐射环境影响

  经有资质单位检测,甲亢治疗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及场所内的设备和物品β表面污染检测结果在(0.37~0.48)Bq/cm2范围内,均低于0.8 Bq/cm2,已达到清洁解控水平,无需进行去污处理,经审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场所内遗留的设备和物品可作为普通物品继续使用或处理;场所内γ辐射剂量率在(102~143)nGy/h范围内,与医院本底辐射水平相当,扣除本底值后低于0.1μGy/h,满足《放射性污染的物料解控和场址开放的基本要求》(GBZ167-2005)的要求,经审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该场所可无限制开放。

  五、验收结论

  该退役项目执行了退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退役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退役工作场所达到放射性表面污染的清洁解控水平,能满足无限制开放的退役标准,退役后甲亢治疗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γ辐射剂量率水平与本底水平相当,退役后公众照射的年受照剂量低于0.1mSv/a,β表面污染水平低于表面污染的清洁解控水平0.8Bq/cm2。根据《放射性污染的物料解控和场址开放的基本要求》(GBZ167-2005),退役后甲亢治疗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满足无限制开放的要求,。验收组认为该退役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开展项目后续验收公示工作;

  (二)完成验收工作后及时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验收组

  2018年01月19日